他生未卜此生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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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つうち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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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角枫 @ 2004-11-20 15:52

徐 星 1956 年 3 月 20 日出生于北京。

  1975年北京市第七十八中学高中毕业。同年赴陕北延安志丹县插队。

  1977年入伍,先后在兰州军区第二十一军、甘肃天水、平凉和陕西宝鸡服役。

  1981年复员回京,被分配在和平门烤鸭店,先后做过服务员、清洁工。

  1983年 辞职无业,至今。其间,先后在《华人世界》、鲁迅文学院做编辑,1986年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和鲁迅文学院读硕士研究生,1989年毕业。

  文学简历

  1981年开始写作。

  1985年发表中篇小说《无主题变奏》(《人民文学》1985.7 )。

  1986年发表中篇小说《城市的故事》(《中国文学》1986.4 )。

  1986年发表部分短篇小说《殉道者》、《无为在歧路》等(《人民文学》 1986. 12 及其他刊物)。

  1986年与山东电视台联合执导电视剧《他们的地平线》,并饰演了片中的角色。该片获当年度的“民族团结奖”。

  1988年发表中篇小说《饥饿的老鼠》,短篇小说《帮忙》等(《收获》1986. 1 及其他刊物)。

  1989年发表长篇小说《剩下的都属于你》第一部,短篇小说《爱情故事》等(《中外文学》1989.2,《 上海文学》 1989. 7等)。

  1989年小说集《无主题变奏》出版(北京,作家出版社)。

  1989年11月,接受联邦德国西柏林艺术大学邀请,离开中国暂居德国。

  1990年获得国际笔会瑞典分会图霍尔斯基(KULT TUCHOLSKY)文学奖。

  1991年接受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邀请, 住在伯尔家中写作。

  1992年发表短篇小说《我是怎样发疯的》(《今天》1992. 1)。

  1992年发表短篇小说《失去了歌声的城市》(《今天》1992. 3)。

  1992年发表剧本《国王和马的故事》(《今天》1992. 4)。

  1992年发表剧本《一出戏是怎样完成的……》(《今天》1992. 5)。

  1992年小说集《Le crabe àlunettes》法语版出版(1992巴黎Julliard出版社)。同年意大利THEORJA出版社出版意大利文版。1994年从联邦德国返回中国。至1996年继续文学写作,完成部分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在中国大陆尚未出版。部分作品被台湾、香港转载 (《中国大陆现代小说选》辑1、辑2,1986,中国台北,圆神出版社等) ,部分作品被译成日语 (《现代文学》1989, 东京, 苍苍出版社),部分作品被译成英语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出版社,1996)。

  1991—1996年完成长篇小说《剩下的都属于你》 。

  1997年出版英文版小说集《Variations Without a Themeand Other Stories by XuXing》(美国Wild Peony 出版集团)。

  2002年独立制片完成制作纪录片《崖畔上画下你眉眼》DV。

  2003年长篇小说《剩下的都属于你》在法国出版(《Et tout ce qui reste est pour toi》)(Editions de l’Olivier出版社)。

  2003年获法国文化部授予的“文化艺术骑士勋章”。

  2004年小说集《无主题变奏》在法国出第三版(《Variations sans thème》)(Editions de l’Olivier出版社)。

  2004年长篇小说《剩下的都属于你》在德国出版(《Was bleibt,ist fuer dich》)。同名长篇小说年内将出版意大利语版和西班牙语版。




无主题变奏



  
   幸好,我还持着一颗失去甘美的
  种子―一粒苦味的核
  幸好,我明日起程登山
  我要把它藏在
  最隐秘的山涧,待它生命的来年
  开花飘香,结一树甜蜜
  结一树过去
  在那没有鸟语的群山深处

   


  也许我真的没有出息,也许。
  我搞不清除了我现有的一切以外,我还应该要什么。我是什么?更要命的是我不等待什么。
  也许每个人都在等待,莫名其妙地在等待着,总是相信会发生点儿什么来改变现在自己的全部生活,可等待的是什么你就是说不清楚。
  真的,我什么也不等待。这么说并不是要告诉你我与众不同,其实在另外一个意义上我又太知道该要什么了,要吃饭要干活儿。
  除此以外凡是摩登玩意儿都和我不相干。
  如果我突然死了,会有多大反响呢?大概就象死了只蚂蚁,也许老Q会痛苦几天,也会很快过去,她会嫁人,在搞她的所谓的事业的同时也不耽误寻欢作乐,把以前对我的千娇百媚同样地献给另外一个男人。
  既然我最爱的人都是如此,那么我还能对谁有那么点儿意义呢?
  我不喜欢老Q那些艰深的音乐,据说德彪西经常无主题什么的。尽管有时我也迷恋柴可夫斯基谁谁谁的,可我不喜欢一件乐器的单调声音,除了小号。小号也单调,但是它总是热热闹闹的,那感觉就是有点儿棒,出来进去的。
  可惜老Q弄的偏偏不是小号,这一点在我们热烈相爱的那阵子,倒是真让我给忽略了。尽管她拉的是意大利名家提琴,尽管它有几百年的历史,我还是不能容忍那些一串串指法练习、试音、调弦什么的。那他妈太无主题了,无主题还好,无内容、无连贯,除了它徒具形式以外还真是有点儿象我写的小说。这一点常常使我惶惑不安。
  我纳闷儿为什么她不能拿起琴来就给我拉点动听的东西,而是长长一段时间由噪音编织成的预备期,一下子就倒了我的胃口,就象拼命咬了一口苹果却咬断了一个又大又粗又胖乎的虫子。
  她说我不懂,我也许的确不大懂,就这样她走了,八成又是去哪儿调那四根宝贝弦了。不过她会回来的,我相信她还会继续爱我。
  若干日子以前,我们走在月光下,她曾低声对我说,要是我们分手,那她背后的一座大山就突然消失,她回过头来,只会看到一片荒凉、迷蒙的原野,自己就象一个孤零零的影子。我感动得真受不住了,一股温情一个劲儿往上涌,一转身钻进了一个就近的小酒馆儿……
  也许没出息,也许。
  我走到街上,随随便便地,真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可我孤独得要命,愁得不想喝酒,不想醉什么的。我去看了一场电影,不过不仅没能解脱,反而多了不少晦气。那些地下工作者,穿着曲线毕露的旗袍,露着大半截儿大腿在前面拼命跑,几个坏蛋在后面玩命儿追,可就是追不上,有摩托车也不行。见了他妈鬼了。什么坏蛋,反正一概男的追女的。所以当然不能让他们追上了,导演还得给他们安排扒衣服什么的,大大有伤风化了。说实在的,我始终不相信那些油头粉面的男女们就是当初的地下党。要真是,拯民于水火之中就太轻而易举了。
   


  回到家里,我信手拿起前些天那个外号叫“现在时”的“诗人”送来的诗集。这诗人喜欢用英文写诗,不知是刻意朦胧还是水平有限,永远用不准时态,所以大家叫他“现在时”。反正他大概会终生用下去。
  老Q先读过了,她不客气地说了一句“破玩意儿”。这诗集确实让人倒胃口,尽是什么“我是什么什么”、“我象什么什么”之类的句子,就象没有他就没有了一切。你是什么呀?你是大屎蛋一个,你象什么呀?象美尼尔氏综合症患者!我见过,犯起病来尽管吐着白沫,嘴里也不会停止无休无止的嚎叫。也许他以为诗产生美就象东施皱皱眉头那样容易。
  那一年我刚离开学校不久,我不是说毕业,你别误会。幸好九门功课的考试我全部在二十分以下,幸好高考时的竞技状态全都没有了,幸好我得了一场大病,于是我和学校双方得以十分君子气的分手,双方都不难堪……
  那一年是文艺界的古典主义大复兴,那时人们还不以谈论萨特、弗洛伊德什么的为荣。书店尽是些奥斯丁、济慈,音乐厅也尽是些贝多芬什么的。我也偶尔去去音乐厅。
  男人们高声卖弄,女人们嗲声嗲气,简直是时装展览会上的一群模特儿。选择音乐会开始前的音乐厅广场来搞社交真是恰到好处。从广场到音乐厅门口,一路上尽是脂粉味儿,我敢说这帮人没有几个懂音乐的,不过是装模作样附庸风雅罢了。要附庸风雅只要会玩命儿拍巴掌就行。我琢磨从这群姑娘中随便站出一个来让她在贝多芬和夏洛克之间选择,她准会毫不犹豫地选中后者。贝多芬追求爱情的一生即使延续到今天恐怕也没多大指望。这责任也许不尽在女人,金木水火土阴阳五行,缺一不成物质世界呀!
  一个外国小妞儿也在人堆里钻来钻去的,还用手帕捂住鼻子,东张西望大概在找谁……
  “现在时”居然也在这里,大概来搞点社交什么的。他曾是我的同学,因为哲学考试等等知道不少辩证法什么的,所以总得优,总惦着考研究生。在这个意义的比赛里,这小子还真是不难得分。
  “怎么,你不打算调动调动了?”
  真他妈恶俗恶俗的。“现在时”听说我分配在饭店工作,于是对比出来一大堆优越感。听他那口气,好象我比“四人帮”时的一个政治犯还值得同情。我真纳闷为什么大学里尽是些如此货色,难怪我那外号叫“老讳”的哥们儿解释他为什么上大学时说:“大学里高雅的小娘儿们多。”
  “对,我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在饭馆里混一肚子好下水。”我随便应付着,“你呢?你过得怎么样?”
  “写点儿东西。”“现在时”满认真,我差点儿没乐出声来。
  我读过他写的东西,尽是些扯淡话,什么“人生海洛因幻景”啦,什么“我是和着玉米面蒸的发糕”啦,这个比喻还算确切。他那张脸真象一个倒立着的大窝头。还有,还有,还有什么“人是一碟两毛五的炒三丝儿”、“真善美是口香糖”、“真正的痛苦在于一无所爱”什么的,整个的一本箴言哲理集锦。他居然什么都知道,可我无论如何想象不出人怎么会是炒三丝儿?
  寓意?幽默?深刻?见了他妈鬼了!要是我有一点儿喜欢他,我一定会教他玩儿赌点钱的扑克什么的,免得他总是虚度光阴。
  那外国女人走过来了,原来和“现在时”是一起的。“现在时”赶快抛下我和她聊了起来,一群姑娘羡慕地盯着他们看,看那外国妞儿的扣子发式什么的。
  在那么一个意义上,“现在时”永远得不了分,我比他高大、健壮、漂亮得多。以前我最爱听那帮姑娘们大失所望以后的腔调:“哟——我还以为你是搞‘艺术’的呢!”真能让我笑破肚皮。我得意极了。我真想用我的天赋优势把北京所有的嗲声嗲气通通乱骗一通,那该多有乐儿!
  那外国妞儿用一种我再熟悉不过的眼光瞟着我。原来外国女人也会他妈那个……“现在时”大概感到了一种不安全感,赶快对那妞儿咕噜了一句什么,那妞儿一脸不解的神情。我琢磨着也许是“现在时”用的时态又出了些阴错阳差,他阿谀地用手比划着,那妞儿笑了起来,那群姑娘们虽然只识OK也不甘寂寞,斜睨着我也跟着讪笑起来……“现在时”一定利用了他的一点儿阴错阳差的优势。偏偏我今天竞技状态良好,我大吼一声:“喂!老混蛋!过来,今天该向你要欠我的赌钱了,过来吧!——“现在时”装聋作哑,赶快去弹弹烟灰。这小子真逗人乐,刚才还和我乱七八糟扔了一地烟头,现在居然跑到二十米以外的垃圾箱去弹一下烟灰。这外国妞儿使他“文雅”了一小会儿……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老Q,她穿了一件鸡心领的黑纱半袖衬衣,浅蓝色的牛仔裤,梳着一个马尾巴辫儿。她整个的身体被一身瘦瘦的衣服包裹着,显得圆鼓鼓的;最能显现出曲线的部位随着皮鞋跟儿诱惑人的响声,有节奏地颤动着,好象无时无刻不在向四面八方发散着弹性;加上两只流连顾盼的眼睛,真能颠倒了每天站在街头巷尾期待着艳遇的芸芸众生。
  她没票,踱来踱去,那双腿的优美姿势就象一匹健壮的马在不安地等着一个好骑手,这可真是个要了命的好机会,“现在时”刚刚给了我两张票,他这方面的路子直通罗马。
  我大概是太主动了,说话的热气扑到她脸上,她警惕地看着我,眼睛象大山猫,拿过票谢也不谢甚至连钱都不付就走进剧院了。
  不用说,我挨着她,她胸前的艺术院校的校徽熠熠发光,更搅得我心神不定。大学里看起来也有好姑娘,也许是我离开大学后好起来的。不知是我身上哪根神经起了一点怪不拉叽的作用,我尽力朝别的地方看,可还总是看见她:黑暗中两只又大又专注的眼睛直盯着乐队指挥。她居然不看我,连一个稍稍的暗示也没有。是否因为我不是卡拉扬、小泽征尔什么的?
  我向来不会对人酸文假醋的,该说什么就说什么,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可那大山猫似的眼睛使我不敢造次,我甚至想到了讨还票钱那最后一招儿。
  “喂!开导开导吧。”我终于忍不住举了举手里的节目单。
  正好是一个谐谑曲乐章。
  那大山猫似的眼睛又盯了我几秒钟,盯得我直难堪,我真想用嘴皮子遮上它。
  半场过去了,德彪西的一个曲目快完了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身来:
  “听!这是要抓住什么的感觉。”口气冷冰冰地象我握着的铁扶手。
  那根起作用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了,我不用直勾勾地看着她了,最后一招儿也可以弃置不用。可是和她谈话困难,我象敲着一块雄石的各个侧面,看看哪一面能迸发出些火花儿。我敲得精疲力竭,可发现的还是nothing。
  不过以后发生的一切都证实了我当时进取精神十分可佳。
  音乐会结束了。不时有人和她打招呼,好象她认识全世界所有的红男绿女,不过招呼打过了她也没忘记回头找我。
  “我也往那个方向走。”我大概是迷失方向了,那个方向对我来说正好南辕北辙……
  一路上她偶尔笑笑,不过总是沉默,这非常吻合我今天产生的那种要命的要向别人倾诉孤独的欲望。我真想和她谈点儿只有知己间才会彼此倾吐的话。
  “我们每人说出一种表情,只限于笑的,作个游戏。”她提议。
  “好!我先说吧,”我赶快答应了,“大笑。”
  冷笑、坏笑、窃笑、讪笑。
  微笑、假笑、蠢笑、痴笑。
  苦笑,一只眼哭一只眼笑。
  “还有呢?”她颇有几分得意。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我只觉得这个游戏有点幼稚。
  “皮笑肉不笑。”她一本正经地加以总结,“这些就是生活中的全部作戏感。”
  不用说,我碰上了女知音。有一本书上说男人不能碰上女知音,有多少英雄好汉就是这样垮掉的。
  后来证实了她对我并不作戏,她挺好的,当然不只限于在那张古老的铁床上……
  在我知道她的名字叫老Q以前,就在那个晚上,我们以同样的速度爬上了“爱”的珠穆朗玛峰。
  “我叫老Q。”她用平平淡淡的口气告诉我,然后一边系好胸罩那些横七竖八的带子一边慢吞吞地说,“好象不到这种程度,就谈不上真正的互相了解,对吗?”
  我也懒散地告诉她关于我的一些什么,还好,她始终没认为我是“搞艺术”的。“工作就是为了谋生。既然干什么都是为了挣钱,什么轻松就干什么呗!”这听起来有点儿山盟海誓的味道了。说来让人难以置信,当她带着小女子气说完这话的时候,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跪在她脚下紧紧抱住她膝盖那块地方。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她也以圣母的姿态抚摸着我,仿佛要永远给我提供无穷无尽的保护似的,仿佛我从那时开始就再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了……
  我就喜欢又有意境又疯狂、又成熟又带些小女子气的姑娘。我甚至想到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一个各种气氛都浓浓的小窝儿。
  良宵美宴,万家灯火……
  一张大大的书桌,墨绿色的台布,桌子上一大堆书……
  我们各坐一边……
  月光下的花园,格里格、卡夫卡什么的。
  当然了,没有不散的筵席。
  什么不会够?痛苦会够,欢乐也他妈会够!
  她逼着我干,象她那样干所谓“事业”。她说即使没有什么处女地,也要耕耘好自己的那一小块田园。真可惜她就是认识不到每个人在生活当中都会有自己的位置。只要你想干,在任何一个位置上都不能说不是在于某一种事业……况且在另外一个意义上说,和老Q一样,我也在从事“艺术”。我不是说我有时写点对别人来说不知所云,对自己来说不着边际的小说,我指的是我的工作。
  当我把雪白的、浆得发硬的桌布铺上桌子,把大小不等的、锃亮的高脚杯摆成一排倒上各种颜色的酒等着客人来时,我总是会得意地欣赏酿酒的那帮哥们儿的杰作——在雪白的桌布上,在华丽的大吊灯下,各种酒的颜色都是晶莹透明的。据说有个油画大师毕生追求这种色彩的效果,不过没来得及见到我的吊灯下的酒就死了。
  我端着不锈钢的托盘在柔软的地毯上走来走去,一个光斑也就会在天花板上晃来晃去。这时的单间餐厅是那样安静,这个光斑好象是我的一个好伙伴,好象是为了不让我感到寂寞来和我窃窃私语的一样。在客人到来之前我会由衷地感到生活是高雅、华丽、美好的。
  当然了,没有不散的筵席。
  客人就坐以后甚至都不用拿起筷子,马上就会把我的“艺术”破坏贻尽,不象老Q从事的艺术,一两个小时的享受以后还他妈余音绕梁,令人三天想不起来吃肉什么的。
   


  我真正喜欢的是我的工作,也就是说我喜欢在我谋生的那家饭店里紧紧张张地干活儿,我愿意让那帮来自世界各地的男男女女们吩咐我干这干那。由此我感觉到这世界还有点儿需要我,人们也还有点儿需要我,由此我感觉到自己或许还有点儿价值。同时我把自己交给别人觉得真是轻松,我不必想我该干什么,我不必决定什么。每周一天的休息对我来说会比工作还沉重,每当这一天到来之前,在下班的路上我都会作出种种设想:比如我将爬在阳台上数数马路上一小时能有多少辆车,都有哪几种;或者走到楼下,数数这栋楼房究竟有多少扇窗户,其中有多少是关闭着的什么的……不过每每都被老Q那高亢的进取精神破坏。她把我扔在她家里而独自前往,这倒也没什么,重要的是破坏了我的兴致,我怎么能象她要求那样刻苦攻读什么,我怎么能象她那样抱着德彪西、威尔蒂什么的?
  我走进公用电话间,下意识地拨了老G家的电话。她也曾是我的酒肉朋友,不过据说最近戒酒了,买了本陈琳什么的课本在家跟着电视机学ABC。
  “喂喂!”对方还是没人来接,最好还是快点儿来接,让我来不及腻味,也许一转念我就把电话挂断了。
  “HellO——”好!看来老G学得真棒!已经会用了。
  “喂,我们一起吃饭吧!”
  “嗯——”她拖长声音,又是他妈老一套,“我挺忙的,不过……”
  “你忙个屁!”
  “好吧,老狗!”
  如果有什么让我厌恶,那一定是女人搽的那么一种东西,我反正说不上名来,就是搽在脸上象石灰,闻起来也象石灰的那种。她就是带着这种味儿来的。
  我不吱声,可心里沮丧透了。
  她吃起东西来,两腮就象塞进去两个鹅蛋,还用染成红颜色的小指甲剔牙。我忍无可忍了,尽管是她作东也不行。
  “你真他妈讨厌透了。”
  她怔了一下,站起来就走了,一副矫揉造作的步态,短发一甩一甩的,她八成觉得自己怪潇洒。在过去我们的多次交往中,一触及到她不满意的什么,她总是拔腿就走,不管什么场合,留下我一个人,傻乎乎的,然后就象通常书上写的那样“悻悻”地也走了。
  我想去找老讳。我喜欢老讳,他是我那短得可怜的大学生活中的唯一知己。说到老讳实在是无可奉告,这人属于碌碡压不出个屁来之类的人,我喜欢他那憋着偷咬谁一口就跑的狗一样的眼神。在那灰色的七层楼上,七○七房间,我曾有幸和老讳睡上下铺。我失眠时来回翻身,心想他少不了为此吃苦,没想到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我怀疑他会得什么暴病死了,爬在床沿儿一看,月光下他两只眼睛放射着两条恶光,吓得我忙不迭用被子把头蒙住。
  同宿舍当中只有他是真正“矜持”到底的。刚住在一起的时候,除去我,其余几个人都清高矜持得要命,好象对方是瘟疫一样,谁也不主动接近谁。可是没过几天互相又为了过于接近,比如谁用了谁的脸盆了,谁喝了谁打的水了,谁用了谁的刷子刷皮鞋了什么的争吵不休,只有老讳超然物外。
  要说起老三届确实和我们不一样,我觉得我们刚好在两代人中间,是既有古人又有来者。老讳对我来说真是古人了。他饱经沧桑,什么黑龙江、广东、山西什么的……有一次他对我说他十岁以前看了大部分巴尔扎克,一个月记一千英语单词。我十岁时对外国的了解就是他妈的《海岸风雷》。他拿出他初一的课本给我看,那上面尽是些“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什么的,我想起我初一时的课本上,尽是些批林批孔、儒法斗争!老讳给我讲起那时候的“老泡儿”“喳架”,都是先互通姓名——颇有不斩无名将的阵势,一个只要承认“栽了”,另一个就会马上住手,于是两人一起喝酒。而我们“喳架”是大板儿砖块玩命儿往后脑勺上拍,拍完撒腿就跑。看来我们是不一样,只不过那些上了岁数的人看不出我们之间的差别,叫我们为一代人罢了。
  有人说一个人幼年的经验能影响他整个的一生,老讳大概是幼年接受的全是好得不得了的经验,所以他的成绩在全系里总是名列前茅。
  我奔向一条曲里拐弯但偏偏取名叫笔直胡同的地方,找到一个大杂院儿,一进院门就是一个套着胶皮管的水龙头,一个驼着背的老头用一条脏得说不出颜色的毛巾擦背,弄得水花四溅。小孩子们的哭闹、大人们亲昵的咒骂和一阵揪心扯肺的京胡组成了一部热热闹闹的大合唱。院子虽大,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厨房,显得非常拥挤,一条环绕着这些小房子的小路到每户人家的门口分出一支。从院门口无论去哪家都要踏上这条迷宫似的小路,不时有个穿着裤衩、光着脊背、摇着偌大蒲扇的男人趿着鞋走过,或者一个最多穿件背心的妇女走到龙头前来倒脏水。花花绿绿的时髦衣服晾在铁丝上,衣服上的水嘀嘀嗒嗒地落进摆在地上的一排用旧尿盆什么的代用花盆里,一些连植物学家也未必能叫上名来的小花小草在旧尿盆里开得还挺茂盛……
  我绕到老讳住的那间窗户上严严实实地糊满《参考消息》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
  “谁呀?”一阵窸窸窣窣,我等了老半天,那扇不带玻璃的门终于开了。我大吃一惊:来开门的不是老讳,而是七○七房间另一个叫“伪政权”的怪杰。我走进一看,一个小妞儿正襟危坐。
  “老Q怎样?”他先发制人。
  “还活着。”我大失所望。
  “伪政权”也是我离开大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当时我过于偏激,羞于与这种人为伍。
  “伪政权”在我们几个人中出身最好,据说他爷爷曾留着辫子留学德国什么的。一般要说起附庸什么大概就是附庸风雅,而他偏偏附庸流氓。据说他风流事儿不少,由此我想到现在一部分姑娘们大概不喜欢小伙子的一身又黑又亮的腱子肉了,欣赏的却是两条麻杆似的杏熟打杏枣熟打枣的细腿……你要是有兴趣恭维他一句,他马上就会变得粗俗不堪并以此为荣。他左眼皮上有道疤,每天如果有八个小时洗漱时间,他一定会用七个半小时照镜子,余下的时间则“半缘修道半缘君”——一半用来梳头洗脸一半用来为这道疤静默惋惜,然后大步流星神采飞扬地去教室。据说有一天他大胆向一个女生表白心迹,对方委婉回绝,他死缠不放问为什么,那女生被逼得没办法了只好从实招来:“什么也不为,就为你眼皮上的大金边!”于是他就被大家叫作“金边——傀儡政权”,因为叫起来顺口,大家又简称“伪政权”。
  “他是写小说的。”他居然向屋里那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丫头这样介绍我。
  “哦!是吗?”又是一个嗲声嗲气。还是老G好点儿,虽然涂指抹粉,可不装模作样。
  “我不是写小说的,我是饭馆儿的。”我一点儿也不想抬举“伪政权”,心里琢磨着老讳为什么会把房子借给他。
  那小妞儿的表情开始起了些变化。“这是我老婆。”“伪政权”指指她,我差点没呕出来。这小妞大概就是“现在时”小说里描写的那种“没有爱的痛苦”的荡妇什么的。
  “你写爱情的?”小妞儿发出一声猫叫。
  “我常写和老婆打架,写啃猪尾巴、吃驴蹄子什么的。”
  她向上翻眼睛,故作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那股劲儿恨不能把长睫毛塞到我的眼睛里。
  “下棋吧。”我对“伪政权”说,“我本来是来找老讳杀两盘儿。”
  “老讳把房租给我了,每月三十五块。”
  “哦!”我心里想老讳真是赚钱有术,“三十五块买一月风流,不贵。”
  他把棋拿出来了,不过看得出来不大情愿。
  我选择了黑色,我就喜欢这杀气腾腾的颜色。
  “走吧,”我心里琢磨着这将是一场不按规则进行的比赛,因为我要杀得他忘了马应该走日,象应该走田。
  “当头炮!”真他妈俗,就象“现在时”写的小说。
  我把老将儿往上推了一步……
  尽管吃掉他的子儿以前,我总是提醒他,让他缓棋,可他还是输了个一塌糊涂。他开始面红耳赤,硬要和我拼一拼,我也赢得腻味了,不想玩儿了,可是不让他在他老婆面前赢上一盘儿。我也难以脱身。
  “晚上有俩哥儿们请我喝酒。”他拇指向上一挑,夸张地说。这姿势和语气再加上那据说是他爸爸出国去考察时带来的精致眼镜简直就是一幅漫画。这是一道不太巧妙的逐客令,我懂,不过我想装傻。
  “请你喝汽水儿?”
  “哪儿呀,喝酒!”真要命,这人缺点儿幽默感。
  “我也去凑两杯吧!”
  “那几个哥们儿你都不认识。”
  “可能,不过酒我总能认识。”这一次他总算听懂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我真想去见见他那哥们儿,不过因为心里毕竟还装着老Q,就告辞了。



  我重新走到了大街上。东张张,西望望,看看商店橱窗,逛逛书店,才五点多钟,这钟点正是我无聊的高峰,如果不是休息也正是挤公共汽车的高峰。我只盼着今天快点儿过去,今天实在是让我讨厌。
  于是我钻进一家小酒馆儿,买了一盘花生豆儿,打了半斤白酒,坐了下来。
  一对小青年手拉着手在“嗞啦嗞啦”地吃面条,边吃边谈得热火朝天。
  “你看过‘车基斯基’的书吗?”一个甜丝丝的问话。
  “怎么啦?”一个瓮声瓮气的回答。
  “你就应该象那样爱我。”
  “我他妈对你够可以的了,我借钱买了那么多东西给你,我妈差点没跟我玩命儿。”
  我一阵心酸,把酒倒在烟缸里,扔进一个烟头,那大花瓷碗都没退回五毛钱押金就走出来了。
  我走到音乐厅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痴呆呆地看着行人。我琢磨着我是否属于没出息的那一类人,我想着我除了工作干活儿以外,还应该要点什么?向谁要?
  老Q曾对我讲过她把人分成四类:
  聪明的好人,聪明的坏人。
  愚蠢的好人,愚蠢的坏人。
  “你就是没有坚实的臂膀让女人来靠上疲倦的头。”有一天老Q曾用这句诗来和我开玩笑。
  “我倒是希望能在一个女人的温存里休息上他一辈子。我除了头不疲倦,哪都不行了。”
  “女人更疲倦。”老Q也许说对了,不过我不愿承认,她大概看出了我的心理活动,不知为什么归结到这样一句话:“你是聪明的坏人。”
  老Q曾约我去看了场演出,为了这件和我们双方都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按照她的归类法,我也给她归了类。
  在剧场门口,我们看到一个穿着一身油腻腻的工作服的小伙子用高价买了张票后,拿胡萝卜般粗的脏手指头小心翼翼地抚了一下票面。唱歌的跳舞的演戏的我着实认识一大帮,经过筛选我就看老Q还象个好样儿的。这些人绝不会把这小伙子之类的人放在眼里,他们不过是从这类人手里巧取他们的血汗钱罢了。别看他们唱个歌跳个舞以后左鞠一个躬右行一个礼,好象观众席上坐的都是他们七、八十岁的老爷爷,其实心里想的就是快点儿散场好让他们早点儿分红。据说有个什么演员在台上大吼“要不要吻我”什么的,这小伙子真该上去啃啃她那漂亮脸蛋;然后心里想着也没少吹口哨儿起哄,怪满足的,第二天接着去焊大铁门什么的。
  那天就是这样一场“明星”荟萃的音乐会,乐队坐得象大碗喝酒大秤分黄金的梁山泊好汉们的座次。我在最后一排发现一个象老Q的提琴手,居然拉得还真卖力,让我伤心。我把她指给老Q看,她黯然神伤,大概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
  今天晚上是场世界第一流的提琴演奏会,老Q会来的,她绝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也许我真爱她,她也爱我?也许!
  她来了,带着面包和泥肠,就象什么也没发生。
  我实在不愿看一个提琴手在台上象拖地板似的拉来拽去,而且拽得满头大汗,不过我没敢说。
  演出完了,我们走出音乐厅,我表示愿意让她挽着我,就象我们以前多次和好时那样,她故意不理我,嗔怪地说:“你现在什么也不干。”
  可我知道,她是想温柔点儿。
  “我在写呀!”
  “你写个屁!”
  “你不懂。”我笑眯眯地把我写小说的绝招儿第一次告诉她,“我每天想起一点儿就写一点儿,没主题也不联贯;等写了一把纸头了,就把它们往起一串,嘿!就成了。这叫纸牌小说,跟生活一样,怎么看都成,就是不能解释。”
  她笑了,我也兴高采烈地告诉她我看了一场助泄的电影,可我没敢说出于无聊去下了象棋,更没敢说起老G请我吃了晚饭……
   


  看来老Q不把我拉到那样一个水平上她绝不会罢休,她一定要把我变成一个和那些人一样的人。我是说——那些搞“事业”的人,那些穿着讲究、举止不俗、谈吐文雅或许还戴个眼镜什么的人。可无论怎样,那些人搞的任何东西我不是不懂,就是不喜欢,可以说凡是我懂的我都不喜欢……
  我想起“现在时”、“伪政权”以及我们七○七房间里其他几位做学问的人,当你问起他们为什么而学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所以然,甚至都没有说为革命什么的。只有老讳除外,那天他终于露了一手儿给我。
  “我玩命儿学,玩命儿干是为了让有更多的人了解我需要我。”这就是我喜欢老讳的原因所在,他不说就是不说,一说就是实话。其余几位每当我想起他们就不会为自己因“病”退学而感到半点儿懊悔。这些人在外面都是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现在时”脱下油光可鉴的皮鞋,满宿舍的人都准备逃亡,因为他从不洗脚。
  难道老Q真的希望我和他们一样?
  “你的生活态度是向下的。”老Q曾这样对我说。这个结论我不敢苟同。我认为我看起来是在轻飘飘、慢吞吞地下坠,可我的灵魂中有一种什么东西升华了。生活中能让我振奋的东西很多,比如黄昏时分到郊区一片大山的山脚下眺望群山,猜谜似地想象着最远的、晚霞缭绕着的、太阳依傍着的那座山,山那边是什么?是海?是草原?是一片金黄色的杏园?……
  山那边是什么?
  有一天我问老Q,她作出了一个非常不诗意的回答:“山那边还是山!”也许她说得对,但我不愿相信。山那边仍将让我振奋。虽然这个回答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了……“不过有山就总会有登山的人。”我说。
  再如你为别人作了点儿什么,得到了别人由衷的感谢等等,都让我喜欢,令我振奋。
  老Q为我写小说介绍了不少名人给我,大多是些名声大振的中年人。
  “写小说一定要有个小圈子。”她说,“大家互相读读作品,进步会快些。”
  “写小说怎样、怎样——”名人们的开场白各有千秋。
  “嗯。”我通常不置可否。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
  “在哪工作啊?”
  “在××饭店。”整个儿一个口述户口簿。
  “是吗?”最精彩的时刻到了,于是那只有名人们才会有的混浊无光的小斗鸡眼开始发光发亮,谈话到这阶段开始千篇一律。
  “上次我们去吃饭,排队等了一上午,以后找你就方便多了。”
  “下次我帮忙。”我他妈忍气吞声。
  “师傅,我请了几个外国人,您能不能照顾一下?”
  “外国人?火星人也他妈照样排队!”
  我开始奔波在这些名人中间。按道理说我这样二十岁的年纪够老了,再加上十二年前就曾流浪各地,再也不应该为小小不言的什么翻船了。可有的时候想入非非的侥幸心理总是能战胜你,比如说你在一个十二月的三更时分流浪到了张家口,如果那正是一个寒风能把人撕成碎片的夜晚,如果你在等待,等待着一列驶向温暖的火车。你用手暖耳朵,再用呵气暖手,最后你捡了一根草绳子系在腰里,开始在站台上拼命跑。当你发现一切都无济于事时,这车就是不来,于是你说——唉!我敢打赌,那时你就是想不到火,想不到家里那张单人的钢丝床和那床棕黄色的毛毯。你只是侥幸地想到哭。你会想——哭吧!大哭一场也许风就会停了,车就会来了。于是你对着猪肝色的夜,咧开大嘴嚎啕一场。
  “人没有对象就没有价值。”自从我少年时期读到费尔巴哈的这句话以来,我一直琢磨至今。小说——是不是我的对象。
   


  老Q终于和我分手了。
  自从那次和好以后,有一段时间里老Q对我不再那样苛求了。我们都尽量避免那些敏感的问题。我们相安无事。不过她提出了一些条件,例如不能干扰她练琴什么的。
  为了适应我,也许她把一周的工作都压缩在三天之内了。因此一星期我们总有三、四次见面,也许会出去玩玩喝点酒什么的。她要求我每次见面时都讲点什么给她听,比如我们分手前的最后一次见面我还给她讲了《伪币制造者》,讲了老斐奈尔怎样偷看母亲往日的情书,发现自己竟是私生子,于是愤然出走,给他继父留下一封恶毒的信等等。
  我不愿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但我知道。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中午,我接到她的电话。
  “喂,告你一个好消息!”
  “我有一段时间没什么好消息了。”
  “有一个学校招生,专业挺适合你的——”
  是不是战幕又拉开了?这次可是她开始的。
  我抑制住气愤,稍稍沉默了一会儿,她在电话那边等着。
  “我说——你离开我算了。真的!老Q,算了吧!”
  沉默。
  “还有事吗?我现在正忙。”
  “晚上在老地方等我,你妈的!”她急了,恶毒地咒骂了一句,“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下班后,我步履蹒跚地走向老地方——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并不劳累,只是神情恍惚,脑子里各种五彩缤纷的念头交替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怅怅然宛如在梦中。公共汽车拼命地鸣喇叭,自行车铃声响成一片。警察在十字路口的岗亭上团团乱转,人们背着、提着各式各样的包,吃着冰棍,看起来谁也不象我这样傻乎乎咧着嘴胡乱东张西望,脑子里空空如也。
  五点来钟的太阳还是明晃晃的,我眯起眼睛看着站在对面电话亭边上等我的老Q,她穿了件无袖的连衣裙,两个肩膀圆滚滚的,煞是招我喜欢……
  “你不要命了!”一辆大轿车在我身边不到两米的地方紧急刹车,刹车声真他妈难听。司机“砰”地关上车门,一个箭步跑到我面前,马上就有一帮人围观。
  有的时候你就是说不清楚心里为什么愉快,有的时候你什么也不想只是一味地缅怀那些无时无地的印象,于是你就可能面带傻气十足的微笑。
  “说你呢!听见没有?”
  “说我?”
  周围的人“哄”地笑开了。
  “你他妈有毛病是不是?”
  “对!我今天早晨从安定医院跳墙出来的,医生追了我七百里地……”我扒在他耳边说,神秘地看看四周。
  司机疑惑地看看我,往后退了一步。警察跑来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觉得很得意:老Q老Q,我正在这儿露脸呢,你怎么看不见?
  我踮起脚向她微笑着招招手,这回你可要原谅我,不是有意迟到,而是身不由己。
  人们的视线一起转向马路对面,老Q终于看见我了,她急忙跑过来,还不忘选择人行横道。风把她那棕色的连衣裙吹得紧裹在身上,我心爱的!
  “这人缺心眼儿。”
  “多危险哪!”
  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真他妈讨厌!据说日本人在大街上绝不围观,人们都忙忙叨叨的,怪不得他们都富得要命。
  老Q上下打量我一番,发现我还完整,连忙向司机道歉。老Q真棒!举止不卑不亢恰到好处,司机一定是被她的气质慑服了,回到驾驶室用那五十多分贝的喇叭出气去了,于是人们作鸟兽散。
  警察把我们带到交通岗亭,训斥了老Q一番,意思好象是说象我这样的人过马路一定要有人领着,老Q大概连连点头什么的。我只是回忆着刚才老Q跑来时那漂亮的、撩动我情思的步子,最后好象听到警察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是她舅舅。”我赶快抢着回答,老Q吃惊地瞪了我一眼,拉着我走了。这回是她带着我,走在人行横道上。
  过了马路后,老Q问我为什么是舅舅不是外甥,我也说不上来。接着她就一声不吭。
  突然她呜咽了一声转身走进路边的小花园里。我走过来坐在她身边,拿出那套无聊的伎俩。
  “你陪我去精神病院吧,我想去检查检查。”
  她不说话。
  “我去了那儿就太棒了,什么也不用负责。除了听见摇铃就去吃饭以外,整天可以憨不拉几地用手摸着肚子晒太阳。”
  “你他妈懒死了,你别这么胡说八道好不好?”她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
  唉!老Q!其实我们都是孩子,对!我们都是自然的孩子,无论是教授、部长什么的也都是。自然给他们阳光、空气、水,也同样给我。你何必强我所难?
  “好啦。”我装作一本正经,“把你的计划告诉我吧!”
  我不得不说,她又是向我宣战了。什么“要现实些”啦,“要有个自我中心”啦,“自我设计”什么的,难道我的这种和千百万人一样的普通生活继续下去的话真有灭顶之灾?于是,我答应去报名,去考试。不过恐怕整个是一本幻想……
   


  几天后,我就坐在××学院的一个大教室里考试、考试……
  我看着卷子上那些一道道琢磨不出有什么意义的题发呆,几年前考大学时的那种自信和竞技状态不知为什么丝毫也感觉不到了。
  “什么是形象思维?”
  奥赛罗迈着铜锤大花脸的台步来一段西皮二黄、高老太爷戴顶瓜皮小帽来个托举和祥林嫂的剪式变身跳就是,凡是具备如此创造性的思维活动都可以称作形象思维。
  当然了,我不能这样答。什么是呢?我想到了主,我想如果这种时候他不伸出肥胖的、慈祥的手来拉我一把,那他一定是打算在我决定跳楼的那天拉住我,对吗?
  他总是他妈帮倒忙!
  那天和我一起来报名的那个蓝布小褂儿坐在前面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写得专心致志。他一定答得不错,便愿他知道什么是形象思维,但愿他什么都知道,都能写上答案。看起来他竞技状态不错,信心十足。我万分虔诚地希望他能考好,考上了,又多了一个万元户上大学的事例,虽然他未必能在这里学到多少东西……
  我伏在课桌上打瞌睡,整个的夏天都昏昏欲睡,可我还在绞尽脑汁,为了爱情,为了不辜负老Q的厚望。
  那天老Q陪我来报名,太阳明晃晃的,××学院的教学大楼真漂亮,绿油油的爬山虎一直爬上顶楼。
  “你看,要是在这儿受几年系统教育,你会搞出名堂的。”看来老Q对我的价值深信不疑,可她不知道我的价值在大学里怎么也体现不出来。
  报名处的两个老师坐在一扇开着的窗户前面,每人面前放着一杯茶。
  “外地来的?”其中一个慢吞吞地呷了一口茶,然后客客气气地问那蓝布小褂儿。
  “嗯那。”他拘束地点点头。
  蓝布小褂儿提着个上面拙劣地绣着几朵荷花的书包,不知出于哪个村姑之手,斜背着军用水壶,裤脚吊得老高,脚上蹬了双塑料凉鞋。
  “刚下火车?”
  “嗯那!”
  “大老远的,喝口水吧!”不知这位老师出于什么意图向另一位故作调皮地挤挤眼,一边用舞台上的表演动作不无夸张地指指保温桶。
  老Q大概懂了这位的幽默,“你看,这就是你的竞争对手。”也许有个姑娘对他寄厚望,就象你对我一样:“我有点不愉快了。难道七○七里的那些人之所以丑态百出,仅仅是为了把蓝布小褂儿比下去?难道老Q对我的喋喋不休仅仅是为了让我不至于“沦”为蓝布小褂儿这样的“下等人”?
  我喜欢老讳……
  轮到我了。
  “你的学历证明呢?”
  我哪有什么学历证明?不过什么也难不住老Q,她在报名期限的最后一天找来了,不过那证明上写的是高中,完全不顾我曾读过大学。
  “请把书包放在椅子底下。只要你一弯腰,我们就认为你是在作弊。”监考老师很客气,这话说得象开玩笑。
  这些老师们都客客气气,充分体现了他们的教养。
  什么是辩证法?
  我开始任意用钢笔在考卷上发表我的见解,那老师能欣赏我的卷子才他妈怪了。
  不过开头总是千篇一律的。
  辩证法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也许是最后一天了,所以我第二次来报名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人。窗子里面坐的还是那两位,依旧是每人一杯茶。
  我靠在大树上喘喘气,究竟是什么力量驱使我为了报名就跑了两趟!
  窗子里面的两位显得有点儿无聊,一只苍蝇飞来飞去经过一番选择,终于落在其中一位的鼻子上,他居然懒得挥下手,而是伸出舌头去舔,象他妈牛一样。
  另一个想出了一个绝妙办法消遣。他从一摞报名单里随意抽出一张,先端祥了一阵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学着河南口音——学得真是惟妙惟肖,不愧艺术院校的——××年——××年,在河南×县××公社中学毕业。姓名×××。有何特长:俺写过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于是另一个也跟着大笑起来。
  我大吃一惊!我感觉头晕目眩。这家伙会不会哪天出于无聊也会拿出我的报名单着实奚落一番?!我那饱经辛酸的二十岁的一生会不会也让他看得一文不值?假如我考取了,他会不会道貌岸然地在课堂上给我大讲什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什么的?
  老Q!我只想做个普通人,一点儿也不想做个学者,现在就更不想了。我总该有选择自己生活道路和保持自己个性的权利吧!
  那被嘲弄的人如果亲眼目睹了这一情景会作何感想?那河南×县××公社的小伙子,他大概不会多愁善感,但也许会一下子破坏了那个支持他千里迢迢来赶考的自我中心……
  我终于把关于辩证法的这道题写出来了,我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想告诉你我怎么答的;对一个人应该辩证地看。比如一个教师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就喜欢给漂亮女生单独补课,他把农民、工人、当兵的都看成是下等人,可你就不能只说他是个混蛋,而要辩证地看。
   


  发榜后的一个雨天,我和老Q去拜访她的一个朋友。据说此人手眼通天,有点石成金的本领,三年级小学生的诗作,经她“润色”后也能发表拿稿费。我有一段时间曾经急等还清酒帐,给她送去过我写的小说。
  据我看此人撒谎是一把好手,口气恐怕大于才气几十倍。她企图把每个人都当作一张牌来打,可是打我这张牌对她来说也许扎手了点儿。要是我打她那张牌——怎么说呢?我打“敲三家儿”的话,她就是一张倒霉的草花三;我打“拱猪”的话,她就是一张砸锅的黑桃A。不过我很少玩扑克。
  有的人撒谎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喊“狼来了”的孩子,一群光秃秃的大山,一群低头吃草的羊,够寂寞的,不妨寻寻开心。再加王二小给鬼子带路打八路什么的,结果把鬼子带到八路的包围圈里,也蛮对,为了革命利益。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光棍还为虚荣撒慌?
  纯粹为虚荣撒谎就他妈不大值得了,也许这是出于她的天性?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大概应该有所收敛了。她曾自称是“被社会变得畸了形的人”。
  我觉得她撒谎纯粹是因为自以为没有人比她更聪明,真是不可思议。比如她说今天摔了个跟头捡了七百块钱请你吃饭什么的,我就会毫不犹豫地点美尼姆斯餐厅。我还会装出一副羡慕不止的样子,就象江南刺史到了司空李绅家一样。
  也许不能说她是个轻浮女人,她不过是习惯了在异性面前发嗲。幸好她还留小姑娘们喜欢的披肩发,所以发起嗲来只不过让人觉得有点儿毛骨悚然,还不至于一下把人吓死。
  她长着一张狐狸脸,皮肤蜡黄。奇怪的是她还在屋子里挂些小画儿片啦、洋娃妹啦、高仓健的照片什么的,好象每天都在等着七个小矮人出现的奇迹。
  我和老Q找到她家时她正叼着烟卷儿在一张纸片上乱划什么。手上,脖子上戴着一嘟噜廉价首饰。
  “我来拿我写的小说。”老Q还在和她寒暄,我开门见山。
  “噢!那篇《关于水、关于雨、关于雷的故事》是你写的吗?”她边说边在一个看起来象是放大白菜的筐里翻着,那筐里乱七八糟的放着书报和水果还有没有打完的毛衣。
  “我写的是凯撒和潘金莲的故事。”
  “是吗!”她抬起头看看我,“我再找找看。”边翻边嘟嘟嚷嚷,不知嘟嚷些什么,作出一副非常可爱的表情。
  “你的小说写得不错,我给××看去了。”又是个名人。
  她谈起名人来直呼其名而略其姓。还有一类是按名望大小分别称作×老或老×,好象这些人都是她大家族的成员。
  “——哎,对了,你帮我买两条烟怎么样?”
  “呸!给你他妈买两条上吊绳儿。”
  我一脚踹开门走出来。天黑了,我看着星星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再深深地吐出那一肚子大白菜味儿。
  他妈的!
  老Q追出来了。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她一言不发,我想今天在我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些什么。
  我们默默地坐在××餐厅二楼临窗的一张桌子旁,窗帷半掩半开,很大的雨滴打在玻璃上慢慢地流下来,街道上的路灯半明半暗。老Q把脸挨近窗子,向外面凝视着。
  她的表情莫测高深,手里轻轻转动着斟满浓郁香味儿的“味美思”的高脚杯。我注视着她,不知该说点什么。
  老Q继续向外凝视着,我向她摇了摇酒瓶,她摆摆手,又继续看着窗外。我拿过她的酒杯想把它斟满,她猛地转过身一把抢过酒瓶,双手把着瓶颈把它往桌上狠狠一放,然后头垂在双手上,乌黑的头发象瀑布似的倾泻下来。我用脚碰碰她,她大梦初醒似的朝四周看看,又对着我安详地嫣然一笑。
  “老Q,有一天我会让你为我自豪的。”
  “现在我已经够自豪的了。”
  我给她讲起了《伪币制造者》,讲起了老斐奈尔,虽然她也许根本没听……
  从餐厅出来已经十点多了,我们踏着泥泞踉踉跄跄地走向车站。老Q沉默着,漠然地看着稀疏的街道。车来了,她跳上去比我高了一截儿,我看见她从车窗里探出身来,泪流满面……
  我们分手了。
  我累了,我想回家。我想起妈妈一定为了给我换一条干净床单把我床上乱七八糟的书都放回书架上。今天我还要从书架上把《伪币制造者》拿下来继续读……
  老Q,我还会给你写一篇故事。若干年后当你被分配到某个团去拉琴,去为香港什么地方来的末流歌星们伴奏,下班后顺便买五毛钱肉馅和几个胡萝卜回家的时候,而我还会和现在一样,心情总是莫名其妙地愉愉快快、恍恍惚惚,过马路时不会看看是否走在人行横道上……
                                        
                                        1981年7月初稿于京郊黄村
                                        1985年2月二稿改于和平门
                                        (原载《人民文学》198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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